黑龙江牡丹江:引导失信主体修复信用

时间: 2020-12-15 06:31:01 打印

  年底将至,一些失信企业想通过重塑信用重新回到正常生产经营的轨道上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77家市场主体在营商局的指导下经过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用,这不仅对失信企业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更好保障失信主体权益,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作为全面改善牡丹江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关乎公民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牡丹江市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奋力打造“诚信牡丹江”品牌,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以下情况被纳入修复对象,即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单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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